良法善治促发展 实干奋进新征程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党立新

2026年,法工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紧扣市委“3+6+N”目标任务体系和常委会“一要点四计划”部署,严格落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要求,把握“四个机关”定位,把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全过程,为现代化三门峡建设筑牢法治根基。
一是抓实精品立法,完成年度审议任务。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原则,高质量推进两部重点法规。修订《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照上位法调整与城市治理新需求,确保4月一审、6月二审、7月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制定《三门峡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破解监管难题、守护饮水安全,确保6月一审、10月二审、11月报请批准。立法全程恪守“小切口、精细化、可操作”要求,严把各环节关口,保障法规务实管用。
二是深化立法调研,夯实项目储备基础。聚焦发展与民生需求,推进三项立法调研:3月启动非遗保护条例立法调研,补齐非遗传承保护短板;5月开展城市更新条例立法调研,破解城市治理堵点、难点;7月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立法调研,加强沿黄城市协作,助力国家战略落地,充实立法项目库,进一步提升立法前瞻性。
三是打造法治阵地,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推进人大主题公园建设,融合黄河、仰韶等特色文化,打造法治宣传阵地。规范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健全民意征集、反馈机制,发挥民意“直通车”作用,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立法各环节。
四是强化备案审查,维护法治统一。实现规范性文件应备尽备、全面审查,聚焦营商环境、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审查,健全纠错机制,深化信息平台应用,严守法制统一底线,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新征程彰显新担当。法工委将在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严实作风、对标履职,全力完成年度任务,以法治担当服务发展大局,为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