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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贺泽辞去三门峡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6-06-25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贺泽辞去三门峡市

  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6年6月25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三门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张贺泽辞去三门峡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并报三门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作者:杜卫萍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